前些天的在閱覽近代另類教學比較: 蒙特梭利vs.華德福時,我腦中就閃過了盧梭的愛彌兒,印象中我非常認同他對小孩的理念,大致上印象停在人本教育的精神。心裡想: 為什麼就沒有甚麼盧梭的另類學校呢? 回答這個問題其實蠻簡單的,盧梭生活的那個18世紀,要談到學前教育推廣時在太前衛了,這跟現在開始計劃去火星置產差不多(?) 曾有位哲學家說到: 兒童是生於18世紀,其實就是說在羅梭之前,沒有人真的認真地去看待兒童,18 世紀每三個兒童有一位早夭,六個兒童中就有一位遭到棄養,兒童只是一個需要”矯正”各種偏差和任性,要節制他們、要約束他們,讓他們知道怎麼當個大人(其實就算到了現今,用這樣想法看待兒童的人,還是大有人在…)
在中古世紀的法文是沒有用來定義各年齡層的兒童,全都是外來語,例如義大利文的bambino,現在法文中用來介紹兒童: nourrisson、 adolescence…在中古世紀是沒有的,畢竟兒童在”有用”前(可以幫忙農事之類的),加上早夭比例高,根本不值得太多加關注。(出自: parle de moi philo,以下會介紹的youtube 影片)
愛彌爾一開始的這段話完全是我這兩年育兒的心態: 我們一直期許兒童長大成人,卻沒思考在成為大人前是又是如何(又或者是我們如何成為大人?) 看著自己的小孩成長,她怎麼學會手眼協調、認識世界、怎麼學習語言、怎麼去感受? 在和她的互動中,有時我總是忍不住生氣時,我也會反省,為什麼我要有這樣的反應? 這一些都是新的學習體會。
On ne connaît point l’enfance : sur les fausses idées qu’on en a, plus on va, plus on s’égare. Les plus sages s’attachent à ce qu’il importe aux hommes de savoir, sans considérer ce que les enfants sont en état d’apprendre. Ils cherchent toujours l’homme dans l’enfant, sans penser à ce qu’il est avant que d’être homme.
除了這層比較私人/核心的學習(就是她個人成長、自信心、核心家庭的安全感),我也會希望她在社會上敬業樂群,關於與社會的關係,盧梭的愛彌兒給了更完善的敘述。 先說說這本書的結構:
愛彌兒以年齡層分為五大部分:
—自然的人—
– 零歲到2歲,自由發展肢體
2-15歲(the age of Nature): 探索自然;從手作、觀察、去理解自然
—-社會的人—-
12-15歲(the age of Power): 學習技藝、透過獲得一技之長的過程中,確定了職業,因而從中社會化
15-20歲(the puberty) : 抽象關係的學習: 愛情、宗教
成人教育: 家庭、婚姻
為什麼特別提到這本書的結構和訴求,主要是羅梭寫這本書的初衷,並不是第一個想到兒童(像我們在近代推廣兒童教育的蒙特梭利、華德福這樣,一路是以兒童教育為中心而發展),羅梭寫這本是因為他在思考人與社會的關係,而怎樣才是完善的社會時,他意識到,要教育一個社會公民,必須要從兒童開始( 其實我們也可以在近代兒童教育中看到這個連結,另一個沒有提過的另類教育學校,像Reggio Emilia就可以看到這個公民意識的培養(像小組討論、teamwork、民主、社會正義這些),其實我覺得蠻值得參考的。
盧梭將人從兒童長大成人,分為兩個狀態: 一個最初(但一生都該保有的)屬於自然的人,而這階段的教育就像是人本教育(也就是我們在各另類學前教育都提倡,但各有不同的加重權衡: 音樂、認識探索大自然等等),一個是社會的人,就是開始學習一技之長、適應社會中的約定俗成、政治公民等等。
第一個狀態屬於自然的人,我覺得值得一提的是盧梭除了愛好音樂之外、也非常喜歡植物,我有買過下列這本書: 關於園藝的書信。植物學在18世紀那左右,不但是屬於貴族菁英階級的”愛好”,能找到的書也大多是給有相當涉略的大人,而這本書其實是盧梭寫給一個小孩的書信,在往來的書信中他用親切的口吻介紹了植物園藝,讀起來相當親切。
另外,我也想到了達文西的童年,完全就是盧梭所敘述和訴求的: vivre pleinement l’enfanct、homme de la Nature、enfance de l’humanite。
在找愛彌兒的資料時看到了這個法國youtuber<parle moi de philo>,她的影片中都用非常簡潔易懂(又有點好笑)的方式介紹哲學,而如此巧的是,盧梭就是她最喜歡的哲學家 :
真正的自由和社會契約論
讓我開始真正思考自由的意涵。其實是我曾經做過一個法文練習,要找出反義字,而練習題中自由的反義字是依賴。沒有受過甚麼哲學教育的我,不加思索覺得自由就是隨心所欲,因此私領域你可以隨心所欲(例如在家),至於公領域、在政治社會上的自由意義到底是甚麼,我從來沒想過。
盧梭深信人是生而美好的,是有同理心、關懷弱勢、愛好自然的,然而是社會中的惡: 奴性、專制獨裁、虛偽、算計汙染了人的天性(在他屬於自然那個狀態的人,是沒有這些社會之惡),為了避免這些社會之惡,我們需要制定社會契約(但這契約必須是由人民,為了保有他們原本的自由,也就是那個自然狀態下的自由,大家都有這樣的動機和共識下而共同制定)
提過社會契約論的哲學家中: Hobbs、Locks、Rousseau,而羅梭的觀點是最接近現在的民主,他把社會契約看成: 如何在人們公同制定的社會契約中,人們還是自由的。
參考有趣的簡介: 《哲學叩應》:霍布斯、洛克、盧梭談「我們究竟需要國家做什麼?」
羅梭的自由,不但其實意味著不受奴役、不受擺布、是一種獨立自主的力量體現,更意涵了一個與人和自然共處的和諧自然的理想世界(而且是順應天性就會如此的世界)。
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可以說是法國大革命的藍圖(註釋),包括大家都很熟悉法國的精神,那就是: 自由、平等、博愛,都能看到盧梭的精神。
註釋: “Rousseau a nourri toutes les révolutions”
<盧梭的兒子>
寫出這樣溫暖和煦的愛彌兒,自己卻棄養了五個小孩,歷史記載這樣一段: 盧梭,不顧妻子的意願,讓助產士把剛出生才兩天的寶寶送到孤兒院… 我想大部分的人,一定會覺得他偽善、沒資格寫這樣的書。加上看了些<盧梭的兒子>這本小說評論中提到了時空背景: 在18世紀那個年代,被拋棄在孤兒院的嬰兒,多半都活不到一年。
說真的,自己有小孩的人,是很難不去用自己經歷過的去想像,甚至在想像那個可憐的嬰兒就是自己小孩,在當時需要人呵護的模樣,一這樣想就覺得盧梭實在太壞了,寫下人性是美好的人,真的覺得自己如此做,應證了人性是美好的信念嘛!?
這本小說或許把許多為人母的個人想像(擔憂憤怒),更拉近當時的時空背景,同時交錯了羅梭曾寫下的思想言論。作者Isabelle Marsay並不是出於批評羅梭的角度而寫,小說中給了羅梭的大兒子名字Baptiste,收養他的家庭雖然生活辛苦,但也對他視如己出。(如果真是如此,或許也不差,因為盧梭在世時,其實過的窮困潦倒,作品還被禁,甚至被逐出法國)
我覺得她寫了這本小說,讓我認識到文學的美好,透過文學去描繪出一個時空,讓我們身歷其境,也許也給我們慰藉,隨著想像這棄養的小孩最後並沒有太悲慘的遭遇,心裡也較不難受,儘管真實如何,我們也無從得知…此外,文學描繪了非黑即白這兩極端的灰色空間,該說盧梭在光明的科學時代(18世紀), 私生活是黑暗面? 還是可以用文學的視角將之視為有很多探討的灰色空間,如此一來讓我們更去認識身為人:我們的人性、我們的情感、我們的選擇或是被迫選擇。
另外以下這個法國蠻有名的歷史考究學者 (主持了蠻多關於法國歷史、闔家歡迎的節目)他在這段廣播中提到了盧梭在十多歲時,他的父親也將他交給作刻畫的師傅做學徒,但他後來逃到了一個富裕且受教育的Madame de Warens,受她的保護和教養,也在此愛上了閱讀、學習。–>我在想,他的棄養五個小孩,除了在那個時空背景是很司空見慣,他自己後來的際遇,可能也覺得待在原生家庭也未必是最好的?
要說他是表裡不一的渣男? 他妻子怎麼看他呢:
在他妻子眼裡,盧梭和其他人不一樣(他妻子是個出身卑微,在一間旅社幫傭,所有人都對她輕視不友善,而盧梭看她的眼神總是真摯溫和,也非常尊重她,但盧梭在跟她在一起就跟對她說: 我會對妳不離不棄,但我這輩子都不會和妳結婚…(但後來還是有結成連理)。
我想盧梭如果活在我們這個可以避孕的世代,就可以不用這樣棄養五個寶寶(他覺得自己真的無法養育小孩,而且有小孩的生活,就無法讓他可以自由地思考寫作..),而且也可以用伴侶關係、而非婚姻關係和當時的妻子同居,不會受到社會抵制(當他逃亡回瑞士,被村里的人知道他們是非婚關係,還半夜朝村民丟石頭,差點就在睡夢中不是見周公而是閻羅王。
雖然知道這種穿越時空的假設沒甚麼意義,但我想說的是,我們或許可以先反身自省,當今一個有選擇的權利的社會:選擇是否有育兒計畫、可以避孕、可以墮胎、可以合法同居,這些”社會規範”背後,是有許多人的努力去推動或是改善了醫療、科技。我們並不是比較開明、或是比較”有責任感”,或許只是純粹一個順風車來到一個有幸可以選擇的社會環境,因此不用掙扎於人生理想或是做個負責的人兩者之間。